我不藍不綠 但我是對的 (高子壹) [Apple]flysommateum

兩千年總統大選,我國中三年級,陳水扁、呂秀蓮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、副總統,我開心地想拿自己的零用錢排隊買扁帽。我從課本上認識美麗島事件,內心總為這些「社運份子」感到驕傲與敬佩,而民進黨終於執政,我以為台灣的民主已經進入落實。
2008年總統大選,我看見權力使得民進黨腐化,我以為第二次的政黨輪替可以為台灣的民主帶來健康的政黨政治,所以我神聖的第一票投給了馬英九。


(1)公民權被政府濫用
2008年10月21日,我在電視上看見張銘清被推倒的畫面,感到相當地羞愧,我認為這起事件已經損害了台灣的國際形象,我相信無論如何,暴力都應該被譴責。
2008年11月4日,我在網路上看見兩個「經過」中山北路的女孩被警察逮捕,只是因為她們手中拿著"雪山獅子旗",一個女孩的手指斷了,警察卻講不出執法依據,還敢理直氣壯地美其名曰:保護。
我憤怒了,我一直以為台灣人民有權利穿任何自己想穿的衣服、拿任何自己想拿的東西、「安全地」走在台灣的任何一條道路上。可是我錯了。我也很傷心,我用選票把屬於我的公民權力交給了政府,政府卻濫用我賦予它的權力回過頭來對人民施行暴力!
所以我行動了,2008年11月6日,和其他學生一起,我坐到了行政院的大門前,用沉默表達我最沉痛的抗議。可是我們卻不斷地被質疑。因為發起的教授是偏綠的,所以我們都是綠的?因為我們要求馬英九道歉,所以我們都是民進黨派來的?



懇請各位聆聽我們的訴求。我們要求馬英九道歉並不是因為他是馬英九,而是因為當國家濫用權力,當警察執法過當,「總統」應該負起間接的政治責任。同樣地,民進黨的圍城行動引發數起暴力事件,我也認為蔡英文應該負責。
我們的訴求非常明確,馬總統、劉院長應該道歉,而負責維安的警政署長、國安局長應該下台。這幾天發生的事件中,警察多次地引用《集會遊行法》,「彈性地」決定是否逮捕或驅離民眾,所以我們認為集遊法應該被重新檢討。



(2)人權需要被捍衛
每到選舉,不論藍的或綠的,在政論節目上總是大談「要如何尋求中間選民的支持」,可是我們卻不斷地把每一件和政治有關的行動塞入藍綠的刻板框架,所謂的「中間選民」根本不在思考脈絡裡。可是我相信,超越了政黨傾向,還有更重要的價值需要被捍衛,那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,那就是集會結社自由以及言論自由,所以我站出來了。
我不是藍的也不是綠的,可是我相信我是對的。